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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该项目的主任是天普大学毕斯利法学院法学副教授张默以及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申卫星。
张默教授
张教授获得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以及宾州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张教授擅长《合同法》、《国际私法》、《公司法》以及《国际贸易法》。张教授曾为富布赖特学者,现为马里兰州与纽约州律师界的一员。
张教授在1998年进入天普大学任教前已在美国有数年的律师从业经验。他在费城和北京两地讲授《国际私法》、《国际民事诉讼法》、《合同法》以及《商业联合法》。张教授出版了《中国合同法:理论与实践》(Brill,2006年)一书,并已经在美国和中国的法律评论和期刊上发表了大量文章。
申卫星教授
申教授分别于1992年和1997年获得吉林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后2001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北京大学博士后(2003年)。作为中国财产法和卫生法方面的知名专家,申教授已出版著作14部,发表论文40余篇,并因其杰出表现在其教学和科研岗位上多次获奖。2006年,申教授获得清华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奖。
申教授于2004年和2007年作为访问教授到美国天普大学比斯利法学院学习。2002年,在澳门科技大学授课;2002年,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1999年至2000年,德国科隆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申教授于2003年到清华大学法学院执教,其研究领域涵盖了财产法、合同法、侵权法、健康卫生法等方面的内容。
项目副主任
Tarrant M. Mahony 教授
Tarrant Mahony教授是一名天普大学的副教授,是该项目的副主任。Mohany教授也是美国美迈斯律师事务所亚洲区的知识管理和律师培训部主任。在此之前,Mahony就职于英国富而德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和驻香港代表处。
Mahony教授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讲授《财产法》、《商业联合法》、《国家贸易法》以及《外国投资法》。Mahony教授主攻中国与国际项目财政的外国直接投资方面的律师事务。Mahony教授在美国、日本、台湾以及中国大陆的高校做过演讲,并且已经发表了许多有关比较法方面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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