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申请程序

 

先到先审,随时录取
入学决定是在收到完整的申请,包括所有支持文件以后,按照先到先审的规则,随时录取。 完整的申请包括签过字的申请表、申请费、英语能力证明、成绩单原件(中英文,英文可自行翻译)、两封推荐信,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个人陈述。
 

申请表
天普/清华法学硕士项目的申请表可从此处下载。申请者须填写完整并签字。申请表以及所有需要提供的文件均要求用英文书写。
 


申请费
申请者在进行入学申请时须缴纳200元人民币申请费。如未被录取,申请费不予退还。
 

英语水平证明
所有申请者都必须参加英语水平测试考试,并安排考试部门直接将官方成绩报告寄送到天普大学法学院。申请者可选择以下三种英语考试。天普举办的英语考试还包括面试。
A.托福: 不低于570分(纸考),230分(机考),或者88分(网考)。天普大学的托福成绩代码为 2906-03
B.雅思:不低于6.5分,单项分数不低于6.0
C.天普大学英语水平考试:天普大学为申请者举办的英语考试。具体考试日期和相关信息,请联系天普-清华法学硕士项目办公室。
 

成绩单
申请者须提交所有以前就读过的高校或者参加过的法律项目的成绩单原件(最终成绩单)、学位证书或者毕业文凭。如果成绩单原件与毕业文凭是非英文的,请务必翻译成英文的。也可能要求提供文件的原件以证明所提交的文件的真实性。成绩单必须由出具学校加盖封口章,如封口已被破坏,则成绩单无效。
 

推荐信
申请者须提交两封由法学教授或熟悉法律业务并具有专业能力的雇主的推荐信。申请者需使用所提供的推荐表。我们对申请者所接受的法律培训以及法律方面的职业背景非常感兴趣。推荐信可以装在已封口签字的信封内与申请表一并提交,也可直接寄到天普/清华法学硕士项目办公室。
 

个人陈述
申请者须提交一份用英文书写的一页个人陈述,其中尽可能多地提供有助于录取委员会了解申请者资格的额外信息。请务必在陈述末尾签上自己的名字和日期,以证明该陈述为申请者个人所写。个人陈述不能用简历的形式所替代。

 

申请的截止日期
申请者必须在申请当年的5月15日之前提交申请。入学决定是循环作出的。所以,尽早申请对您有利。
如果还有名额,而且申请者非常优秀,我们亦接受逾期申请。在截止日期之后提交申请的申请者请先联系项目主任, 并提交个人简历。

 

申请保证金
每个被录取的申请人都需要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500元,以确保其录取名额。保证金不予退还,但可充抵部分学费。

 

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将邮寄给申请者。我们尽量在审核期内做出录取决定,但是有些申请可能因再次审核而推迟录取时间。

 

无歧视政策
天普大学毕斯利法学院与清华大学法学院重视多样性,寻求出色的学生,无论任何种族、宗教信仰、性别或者民族。这两所法学院在教育政策、项目的管理以及入学政策中,不因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民族、年龄或者残疾而歧视任何学生。有关本政策的问题可以直接致电项目主任,电话号码为(86-10) 6277-3498。

 

有关美国律考的注释
虽然法学硕士项目所开设的众多课程是律考的主要科目,但是该项目并非针对律考的准备课程。有兴趣参加律考的学生建议先咨询相关的法律机构或者权威部门以确定其具体要求。

 

 

 


----------------------------------------------------------
北京市 清华大学法学院 天普/清华项目办公室 100084   
Email: templelaw[AT]mail.tsinghua.edu.cn  请用@替换[AT]  
ICP 05070933